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苑鹏:农民合作社为谁而生、向何处去
发布时间:2018-4-19 09:22:36    点击:1773次    [关闭本页]

 

                苑鹏:农民合作社为谁而生、向何处去

我国最大的农情是人多地少,农户经营超小规模化。按照农业部的最新统计,截至2015年底,我国耕地经营规模在10亩以下的农户为21275.1万户,占农户总数的79.6%:而经营规模在30亩以上的农户为1052.0万户,仅占农户总数的3.9%。

小农生产兼业化在我国将是一个长期而漫长的历史过程,不会因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而快速消亡。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小岗村农村改革座谈会上指出,“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要有足够的历史耐心。”

合作社制度是西方的舶来品,历史上,农民合作社的出现与市场化小农群体的形成是双胞胎,农民合作社就是为解决广大弱势小农进入市场的问题而生,它是处于市场不利地位的商品生产小农按照自愿入社、民主管理的基本原则,自我联合的互助性的成员自助组织,农民合作社以服务农户成员、满足农户成员需求、提升和改善广大小农户的市场竞争力为己任。

在沿海发达地区,随着越来越多的以家庭农场为代表的专业农户经营性质发生变化,从一个以追求初级产品产出最大化的生产劳动者,转变为以实现初级产品的附加值最大化的生产经营者,农户合作的需求着眼点也相应地改变,从最初的解决初级产品的生产经营问题,向着延伸产业链条、投资农产品加工领域、实现农产品增值最大化转型升级。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将从被动地为成员生产的产品在市场上“找到一个家”,转向主动地在市场上寻求订单,“以销定产”,组织成员开展生产,从根本上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农民合作社的产权制度安排也将更加明晰化,走向股份化,即成员按照与合作社开展业务规模的比例出资入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合作社的经营将引入公司化方式,对外开展业务与公司的运行并无两样,职业经理层阶层将出现,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将成为新常态。合作社之间的合作将加速,呈现产业纵向一体化、区域横向一体化、跨行业、跨区域等多类型、多样化的联合与合作,逐步形成以兼具生产者—投资者双重属性的职业农民成员为主体的现代型合作社的发展态势。

在传统小农生产相对集中的欠发达地区,通过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广大兼业小农户基于共享的价值观和对本社区的认同感,在具有合作理念的社区各路精英的带动下,将依托本社区独有的自然资源、环境资源和传统村庄文化共同体等社会资源,大力发展社区综合型的农民合作组织,为本社区的广大弱势小农提供农业生产、非农就业、小额信贷乃至生活消费等综合性服务,搭建起小农集体行动的平台,通过大力发展集生产者——消费者于一体的兼业小农为主体的经典型农民合作社,在促进精准扶贫、改善乡村治理、保护环境、实现社区可持续发展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农民合作社未来走向的多元化和多样化,要求我们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在坚持为农服务的基本原则下,具有更强的包容性、更大的灵活性和弹性,最大限度地为不同形式的农民合作社创新提供制度空间,更好地满足不同类型农户的不同合作需求。

在农民合作社的发展中,政府一方面需要培育现代专业型农业合作社的发展,继续完善提升农业产业的竞争力、扶大扶优扶强的产业型导向的扶持政策体系,另一方面需要加大力度推进社区综合型经典合作社的发展,依托基层政府和各种民间NGO组织,在普通农民中间大力普及合作理念,培育合作文化,逐步建立扶持弱势小农、改善小农生产生活的社会型导向的合作社扶持政策体系。(摘自2018-04-19 苑鹏 村庄与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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