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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历程

 


濮阳市农村贷款互助合作社发展的六个阶段

       我国农村金融体制市场化改革以后,农民贷款难问题日益突出。为了解决这个难题,从1994年起,中国社会科学院在人民银行、国家扶贫办的支持下,报请国务院批准,引进孟加拉穷人银行的模式,先后选择河北易县、涞水,河南虞城、南召、濮阳,四川金堂,陕西丹凤等地创建了7家小额信贷扶贫科研试验试验基地。

       濮阳市农村贷款互助合作社成立于2006年7月6日,初期在市民政局登记注册为社团法人,市供销社为业务主管部门。目前已转制为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普通合伙企业,辖属9个分社,服务区域为濮阳县、清丰县、华龙区、高新区。

       机构成立以来,大体经历了初步试验、项目普及、规范整顿、转制企业、建立年薪工资制度、性质之争、恢复重建七个阶段。

       一、初步试验(2006.7-2007.4)

       濮阳贷款互助社的试验,汲取了社科院在其他基地的经验教训,以国家创新农村金融政策和国内著名专家学者为指引,坚持“办老百姓自己的银行,让每个家庭都能方便获得贷款”的创业理念,结合本地的实际,着力构建“总社+分社+社区互助中心(综合服务社)” 社区内外两层经营主体协作,实行三级联动互助,统分结合;持续推进社区金融教育培训,调动农户自助助人、办自己的村银行的积极性;坚持以小额信贷为工具,调动农民内生力量为着力点,;从社员的实际需求出发,在解决社员贷款需求的同时。开展团购团销、生产、文化科技合作活动;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力求履行社会责任与保持机构财务可持续的统一。

       根据市政府领导批示意见,初期试验在濮阳县部分乡村开展。通过持续地宣传发动和培训,推动成立了30个互助中心(村银行)。

       初始试验即得到各级党政部门的关注支持:2006年第28期《领导决策参考》刊发了“河南濮阳互助贷款合作社的民间样本”信息。濮阳县委政研室的调研文章指出:“建议大胆推进农村贷款互助合作社的试点工作,造福更多的农村家庭。”河南省委政研室调研后提出:“要关注和研究农村小额信贷,努力解决农民贷款难题;积极引导非政府小额信贷组织试验,推动其规范运作,健康发展。”

       多家媒体予以报道支持:《第一财经日报》发表了“国内首家农民互助贷款组织”的报道,河南日报、中国城乡金融报、金融时报、公益时报分别报道为“独立的新农村建设模式”、“农合组织的河南设计”、“许文盛,农村金融探路先锋”、“许屯农民银行,农合组织完善设计”等。

       二、项目普及(2007.4-2013.2)

       经市民政局、供销社考察验收,批准试验区域扩大。在2006年7月启动文留分社的基础上,2007年7月启动城关分社,11月启动柳屯分社,2009年1月启动市社营业室,开通中小企业贷款。此后,五星(八公桥)、清丰、王助(高新区)、南关(庆祖)、油田(华龙区)、马庄桥等分社相继设立。

       至2012年底,形成了纵跨两县两区的区域性互助金融组织网络,村互助组织达到621个,入社社员1.5万余户,累放贷款11.67亿元,贷款余额1.61亿元。

       2011年6月,濮阳市农村贷款互助合作社的社区金融教育培训项目,经世界银行专家团队审查筛选,获得2011年中国公民社会基金资助。世界银行专家评审组对濮阳项目的评价是:“面向难以获得正规金融机构支持的农民,开展社区金融教育培训,组织动员他们以居住村落为单位,建立自己当家做主的新型金融合作社,体现公民平等获得金融资源的权利。社员作为村银行的主人,不仅有话语权,而且有监督权。贷款能否实施,必须经由其他社员对其信用、经营能力、风险补偿等状况民主评议认可,充分调动公众主动参与管理的积极性,也对国家农村金融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提供了决策参考,促进了农村金融规范有序发展。”

       2011年11月,中国人民大学农村金融研究所马九杰、周立教授带领13名研究生深入调研后,评价濮阳贷款互助社“把资金管理技术同群众基础工作结合起来,外力促内生,内联促外引,统分结合,多层互助。这样的发展模式极具推广价值,为提升农村金融的普惠性作出了积极贡献。

       2012年元月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何广文教授分别带领课题组对濮阳市农村贷款互助合作社的运作机制及绩效分析后,作出《基于普惠的互助金融模式》的调研报告。

       三、规范整顿(2013.3-2016.3)

       2013年3月,《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3]11号)明确:同意民政局的提议,贷款互助社不再进行社团登记换证,转为企业登记,但工商部门表示须报请人民银行批复后方可办理注册。因此,贷款互助社法人身份悬空4年。

       2013年10月,市政府派出工作组对贷款互助社进行规范整顿,清退助贷投资,停止城区和大额贷款,多数互助中心瘫痪停摆,各项业务萎缩。

      2014年,人民银行、银监会、国务院扶贫办、中国社科院等四部门联合对贷款互助社等7家社科院试点进行了实地调研,以银发[2014]156号上报国务院。

      2015年,根据国务院领导圈批意见,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以《关于社科院小额信贷科研扶贫试验基地有关事项的函》(银办函[2015]371号)致函河南省政府,明确濮阳市农村贷款互助合作社“结束社科院试验,移交地方政府监管,改企业注册,继续开展小贷扶贫业务,参照中和农信项目管理。”

      2015年9月,濮阳市人民政府出台了[2015]35号《市长办公会纪要》,决定濮阳市农村贷款互助合作社转制成企业,由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由市政府金融办行使政府职能,对贷款互助社实行监管,市人行、市银监局配合做好监管工作。

      4年的换证等待,使贷款互助社的经营发展遭受重创:贷款余额由1.61亿元萎缩到4900万元;大部分村级互助组织因持续收贷、贷款需求难以得到满足而瘫痪或解散,由623个萎缩到不足100个;业务巨量萎缩,半数优秀员工跳槽;城区居民的助贷投资被认为是“以股金形式变相吸收存款”予以全部请退;在此期间,贷款互助社一方面配合工作组整改,一方面内部做好清盘准备;为确保资金链不断裂,银行账户上不得不长期留存大量备付资金,平均余额6000余万元,最高时8000余万,仅此单项损失1100万元,综合损失近2亿元。

      四、转制企业(2016.3-2017.3)

      2016年1月,市政府办公室发出《濮阳市农村贷款互助合作社监督管理指导意见》(濮政办[2016]9号)明确:贷款互助社整改后依法向工商部门申请营业登记,承接原来所有债权债务,各分社依法改制为濮阳市农村贷款互助合作社(普通合伙)参股的有限合伙企业。总社不办理具体贷款业务,各有限合伙企业按照社员制 、封闭性原则, 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不跨区开展业务的前提下,坚持按照“农村、农民、扶贫、小额”的标准,对辖区内社员开展信贷服务,单个农户贷款额度不得超过10万元,单个企业贷款额度不得超过50万元,不得在城区开展业务和发放大额非农贷款。文件还明确: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负责指导相关部门做好贷款互助社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工作,协调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2016年3月-2017年3月,贷款互助社总社和高新区、濮阳县柳屯、城关、文留、八公桥、庆祖、华龙区、清丰县、马庄桥九家分社相继完成了企业注册登记。

      五、建立年薪工资制度。通过学习,严格绩效薪酬考核为基础,建立了年薪制。使岗位薪酬与目标任务、能力紧密结合,奖金与风险防控挂钩...... 



      六、性质之争(2015-2022年)

      针对西郭寨郭志庆等团伙骗贷案件,本社进行了长期追索。在案件2020年底被枉法判决后,第一时间启动了国家信访。贷款互助社信访得到了濮阳市政府、人民银行濮阳中支等部门的大力支持,市金融监管局向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证明》,并发出了《商请函》;市金融局联合人民银行濮阳中支、银保监局濮阳分局出具了《贷款互助社监管权的梳理说明》;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答复濮阳司法部门询证发来了厅便函[2021]168号,对贷款互助社获批移交地方政府监管、转制企业经营之银办函[2015]371号的真实性予以证明;

可喜可贺的是,贷款互助社的金融机构性质,由院长发现决定再审(2021)豫0902刑再1号判决书,经历区市两级法院审判,目前已经由判决书予以确认。

      

      七、恢复重建(2017.3-

      在完成注册登记后,贷款互助社坚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规范农村社区资金互助组织的政策规定和市政府的监管指导意见,继续坚持“让穷人也能方便获得贷款,办农民自己的互助银行,探索农村建设新路经”的初心,总社转换职能,不断强化对各分社的监管、协调、服务。

      2017年,在岗位承包基础上建立了“社区经理+督导+后台监管”的协作机制,使多数员工、90%的时间都在村落流动服务办公;组织全社员工问道老君山、取经红旗渠、走进河北金融学院、观摩涞水中和农信公司和易县扶贫经济合作社等活动,坚定了员工的理想信念;大力创建合伙制为核心的社区利益共同体,社区互助中心由单一的资金互助向综合服务站转变;坚持“总结中成长”的制度,规范员工行为管理,推动实施“PDCA工作法”和钉钉考勤;把外勤监管的“三本账”扩展为“三账一表”(贷款流水账、工作日志、客户信息资料、社区拓展日报表),使之流程化制度化;围绕“四增一降”总目标(增有效社员、增贷款、增股金、增团购,降不良贷款),完善内部激励机制,修订出台了第十一次岗位承包和工资制度,实行奖金与风险防控挂钩,促进小贷扶贫和综合服务的开展,社区互助组织逐渐恢复,保持了财务可持续。

      2018年,在恢复社区拓展传统、规范流动服务的同时,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和业务质量;对职岗承包、协作及工资方案进行修订,强化社区经理的绩效考评;建立贷款风险预警监管机制,加大对不良贷款催收力度;把社区互助中心户分为合伙制和合作制两类,规范了协议文本,调整规范社员股金管理,严格三户小组入社管理,调动社区合伙人的内在动力;设立“贷款互助社慈善救助基金”,对困难家庭社员子女就学、治病给予救助;组织分社承包人前往前兰考中原格莱珉中心,学习孟加拉乡村银行的中心会议制度;邀请亚洲储蓄互助社联盟协会培训师对员工和部分互助中心社员进行互助金融培训;以社区互助组织为根的内联外引、统分结合的运行机制逐步恢复,坚持巩固发展村社利益共同体,社员参与互助的积极性不断提升,促进了互助金融综合服务质量的改善。

      目前,贷款互助社正在继续以小额信贷为抓手,组织培育更多农户社员参与互助合作活动,村社共建筑基利益共同体,对接乡村振兴规划的实施,促进广大社员美好生活的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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