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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林:农村金融深化与农民组织化
发布时间:2017-2-21 10:06:02    点击:1612次    [关闭本页]

陈林:农村金融深化与农民组织化

“金融抑制”对于分析农村金融是一个很好的概念工具。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不仅是中西部农村,即便是在东部的欠发达农村,“金融抑制”现象十分严重,并且近些年来愈演愈烈。农村金融如同整个中国金融一样,一直受到严格的利率管制,还长期实行贷款指标控制。这应该是金融抑制的一个核心特征。此外,农村所能享受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种类稀少,而质量低劣,特别是农村资金的大量外流和贷款难同时存在。

    但是农村金融抑制的根源,到底是缺乏竞争,还是缺乏合作?

    与金融抑制相对应的概念,是金融深化。从国际到国内的理论与实践大都认为,为了破除金融抑制,需要促进金融深化;而要促进金融深化,主要依靠市场化即市场自由化;为了市场化,似乎又有赖于市场主体(往往默认是指供给主体即各类金融机构)在数量上的增加和竞争的强化。

    总的来看,促进农村金融机构多元化和相互竞争,几乎成为解决当前农村金融问题的流行观点。这个逻辑进一步简化为表现在政策导向上,就是放宽农村金融机构的准入。但是,农村金融问题的关键,果真在于缺乏他们所谓的“竞争”么?甚或就是缺少几家金融机构的问题么?恐怕不能对金融深化理论做如此简单的套用。

    笔者并不否认农村市场化包括金融市场化的必要性与重要性,但是坚持认为:对于农村金融来说,仅仅片面推进市场化还是远远不够的,甚至也不是第一位的。而要深入理解本人的这一命题,需要区分农村金融的高端市场和低端市场。

    农村金融市场不是铁板一块,不是一个均质性的市场。在农村的辽阔区域和庞大人口中,有少部分已经较深程度地卷入工业化乃至城市化进程,甚至已经进入工商社会,这是我们所要指出的高端市场;就另外的大部分农村区域和人口而言,仍然处于低端市场,严格来说甚至是被金融市场边缘化的。

    近几年来的农村金融政策导向,据说是为了促进市场的“竞争”,从而改善“服务”。可到底是谁跟谁竞争?又是谁为谁服务呢?当汇丰银行到湖北随州开设“村镇银行”(另外一些长期专注于城市的大银行也陆续在一些地方跟进),与此同时,农业银行甚至农村信用社正从广阔农村后撤网点,其他各大商业银行对于农村市场更是少有问津,一些人表示困惑,好像外资“学雷锋”、“建设新农村”来了。其实这并不矛盾。汇丰试图进入的,必然是当地农村的高端市场,特别是面向农村工商企业和少数专业大户,这个市场同样是内资银行特别是信用社的必争之地。至于内资银行、信用社正在退出的(或者从来不曾进入的),是农村低端市场,这个市场上是农村沉默的大多数。当然按照某些“专家”关于农村“有效”的贷款需求大都得到满足的理论,这些沉默的人们如果不是哑巴,那就是不存在。

    很多讨论谈到人家孟加拉乡村银行,谈到小额贷款,大都是从其作为金融机构和金融行为的一面来看,津津乐道于商业可持续,利率可自由浮动,等等。有些人从国外考察回来就主张放宽农村贷款利率限制(虽然这是不无道理的,也是势在必行的),甚至大力鼓吹“资本下乡”开办金融业务。似乎只要掀开盖头,一个商机无限的农村金融市场就跃然眼前了?

    可是,如果农村现有的金融机构都难以判断和控制信用风险,甚至纷纷撤出农村(特别是农村低端市场),又如何指望更多的金融机构真正进入和有效发挥作用呢?农村金融市场之点多面广、小额分散,管理半径过长、管理成本过高,缺乏抵押资产,执行变现难等等问题,特别是信息不对称问题,不是增加几家金融机构所能解决的。何况这些金融机构,无论是官办的金融机构,还是一些商业性金融机构,对于农村低端市场向来都是兴味索然呢。

     农村金融之鼓励“竞争”,乃是一种奢求。笔者认为这是由于农村市场的“稀薄性”。如果按照约瑟夫·斯蒂格利茨(Joseph E. Stiglitz)在《经济学》中的定义,市场稀薄(market thinness)是指市场的参与者极少而交易清淡的状况,或者是由于卖方过少,或者是由于买方稀少,或者是双方交易兴趣都不大所致。但斯蒂格利茨以及西方经济学探讨“市场稀薄”,主要是从信息不对称、及其造成的逆向淘汰、道德风险来谈的,而且也并不特意针对农村市场。因此本文只是借用了市场稀薄(market thinness)这一概念。

    农村市场,这里说的是欠发达地区的低端市场,当然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但是更由于农村居民地理分布偏散、收入水准偏低,农村市场较之于城市天然地更具有“稀薄性”。对于欠发达国家、欠发达地区,尤其如此。很多时候,农村市场天然具有某种“局部垄断”的性质。区别在于,究竟是由外在于农民的资本力量来“垄断”,还是由农民自主的合作组织来“垄断”。

    好比在城市街区,商业、金融网点林立,果然很符合某些学者的“竞争”偏好啊。但是在农村偏远地区,当地的有效需求可能连一个像样的网点都不足以维持,又如何增加更多网点,以利于促进“竞争”呢?因此,很多时候,农村市场天然具有某种“局部垄断”的性质。区别在于,究竟是由外在于农民的资本力量来“垄断”,还是由农民自主的合作组织来“垄断”。

    农村金融之缺乏“竞争”,也是一种假象,或者说倒果为因。好比缺车少路,赛车运动更是无从谈起的。又好比农村如果没有公路,送汽车进去也只能当摆设。如果路况差,汽车也不愿意进来。政府首当考虑的,不是送车,而是修路。要修的首先不是高速公路,而是乡间小路。高速公路穿村而过,但是如果没有入户的乡间小路,农民也只能望车兴叹。乡间小路也好比一个人的毛细血管,维持着血液的微循环。缺乏这样有效的微循环机制,人体的细胞组织将会坏死,病人输血无补;农村的金融市场将会萎缩,穷人往往是告贷无门。

    故而我们也可以得出一个判断,农村金融抑制的根源,未必是缺乏竞争,而是另有深层原因。

    农村金融的微循环机制如何建立呢?如果银行间的充分竞争都难以形成,则农民间的有效合作更为必要。这里是指合作制、合作组织意义上的合作。农民并非没有信用,而是农民的信用隐藏在乡土社会之中。现有的银行体系乃是基于城市工商社会建立的,对于农民的信用无法掌握。要充分发挥乃至放大农村和农民的信用,就必须降低农民与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从而我们可以说,金融问题,要在金融之外去寻求解决。

    农村金融如此重要,又何以成为问题?或者说,农村金融的特殊性在那里?或者说在金融意义上、金融的社会学意义上,农村与城市的区别何在?基于城市工商社会的金融体系为何不能自然而然地延伸和覆盖到农村?甚至从农村积累起来的金融资源也日益疏离农村?一言以蔽之,农村金融中的信息与信用机制有其特殊的性质,因此在风险与控制机制上也有特殊的要求。

    如果说农村乡土社会的信息和信用体系是“横向”的,城市工商社会的信息和信用体系则是“纵向”的。例如城里人办理贷款,银行了解这个人,了解这个企业,通过房产局、土地局、工商、税务查到资料,通过银行征信记录,甚至通过所在单位得到有关的工资单,这都是“纵向”的。基本上通过这几道纵向线索,大致能够把握。而对农民来说,这几个手段是无能为力的。因此农村金融中的风险控制,有必要另辟蹊径。

    农民并非没有信用,包括农村的中下层农民也有他们的信用。确切地说是现有的银行体系难以掌握农民的信用,无法掌握他们的相关信息,因为信息并不对称。要充分发挥乃至放大农村和农民的信用,就必须降低农民与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

    现在金融体系改革思路越来越貌似现代化、国际化的东西,实际上主要只适合城市社会和工商社会,而且是大中城市、发达的工商社会。事实上,即便是在比较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也有分散的农村,乃至还有不那么商业化的城市区域,通过非正规金融、合作金融,利用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关系,通过熟人关系降低了管理成本,提高了信用。

    农村金融中的信用与信息问题、从而风险与控制问题,需要借助农民组织化特别是合作化加以解决,从而促进农村金融深化,并在农村金融深化中有效维护农民的利益。农村金融理论的新发展,特别是“市场不完全竞争理论”,也非常重视借款人的组织化。这也印证了我们统筹研究和解决农村金融深化和农民组织化的观点。

    农民组织化与农村市场化不可偏废。我国农村金融改革的最大瓶颈,仍然是以农民为主体的合作金融的缺失。商业银行面对高度分散的弱小农户,难以产生竞争性的贷款市场。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和其他商业银行与农民是两个利益主体,无法有效解决金融市场主体地位对称和大市场与小生产的矛盾。农村金融改革的关键问题是提高农民主体金融组织化程度,由为农民服务到允许农民自我服务,由一家一户与外部市场进行交易转变为互助组织内部交易,通过互助组织与外部市场主体交易,如此才能改变农户交易的弱势地位。

    无论传统上的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还是新近成为热点的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在原有的运行逻辑和利益本位上继续打转,都不足以解决农村金融特别是农村中下层的金融问题。至于依靠强化所谓“竞争”来改善“服务”,纵使果然有些效果,这种“服务”却是大量底层农民无福消受的。我们现在所看到的这些现实中的试点产物,几乎无一例外地,都热衷与当地的工商企业以及农村中的富户、大户打成一片,其不过是在瓜分农村高端市场的利益罢了。虽然这在商业逻辑上是无可厚非的,但是与政策上的本来意图则是日益南辕北辙。

    农村金融深化与农民组织化,乃是同一个硬币的两面。为了降低组织成本,提高组织效率,需要对农村现有组织资源进行必要整合。自2006年以来推进的农民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建设,正是为了给农村金融的改革与发展提供一个广阔平台,建立一个以金融为核心的普惠合作体系。 (节选自 中共中央编译局中国现实问题研究中心副主任、原浙江瑞安副市长、清华博士后陈林在“农民资金互助组织2014年年会暨全国首家资金互助社试点10周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源自百信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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