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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借款征信信息审查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7-7-19 16:37:40    点击:1532次    [关闭本页]
借款人征信审查注意事项

 1、恶意逾期。造成逾期的行为很多,比如个人不了解银行还款日的规定、借款机构工作人员没有明确告知还款日等原因造成个人没有及时还款。又或者是大学期间申请助学借款,毕业后没有按时还贷等等。如果是持卡人主观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在超过期限、额度内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拒不归还的行为,就属于恶意逾期了。

  2、为他人担保巨额债务。在替他人担保时,务必谨慎,要根据自己的能力而定,千万不能超过自己的能力,更不能以自己的房产等生活必备品作抵押。最好在合同中写明为“一般保证担保”,否则,可能会为自己带来巨额债务。

  3、个人已有负债(负债占收入的比例达70%)。一般来说,一个家庭的总收入至少达到负债的两倍,银行才能同意放款。由此可见,借款人在借款前一定要根据银行规定的收入负债比率,合理评估自己能获批的大概额度。不过,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各家机构对收入负债比率的规定有所不同,借款人还需进行详细咨询才行。

  4、征信查询记录。如果在一段时间内,您的信用报告因为借款、信用卡审批等原因多次被不同的银行、机构查询(查询3、4次及以上),但您的信用报告又表明您没有获得新借款或申请到信用卡,可能说明您向很多机构申请过借款或信用卡,但均未成功,这样的信息对您获得新借款或申请信用卡可能会产生不利影响。

  5、配偶的信用糟糕。个人申请购房贷时,银行除了对借款申请者的资料以及信用进行审核外,其配偶的信用也被银行作为一项重要考察因素,一方信用记录不良,很可能导致另一方申请个人房贷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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